合肥精英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0551-62817525
企业微信 切换到窄版
  • 咨询热线: 0551-62817700
查看: 5303|回复: 0

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专升本《民法总论》考试大纲

[复制链接]

417

主题

418

帖子

136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361
发表于 2019-4-21 09: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考核目标与要求】
初步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并运用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
【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特点;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四、自然人
五、法人
六、非法人组织
七、民事权利
八、民法中的物
九、民事法律行为
十、民事代理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参考书目】
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年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点我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0551-62817525
售后服务热线
0551-6281770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