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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8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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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17: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文件精神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为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院注册地点为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详见学院网站链接http://wjcollege.ahnu.edu.cn/2656/view/39035)。
二、招生计划
专业
计划数
招生范围
备注
汉语言文学
57
相同或相近专业
3
退役士兵
旅游管理
57
相同或相近专业
3
退役士兵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退役士兵报考者,按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 号)文件精神执行。  
5.所学专业符合指定专业范围。
四、报名、资格审核
1.信息采集:考生于417-20日在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网上报名:考生可于421日至426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专升本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等报考信息,并将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图片(.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用于资格复审,如为退役士兵须上传退役士兵证正页。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完成并经审核确认后,不得修改。
3.缴费: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缴纳报名费120/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427日前在专升本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4.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54-5日登陆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
专业
考试科目
分值
备注
汉语言文学
基础课:英语
100
总分成绩=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写作、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150
旅游管理
基础课:英语
100
专业课: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原理
150
注: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相关网页(网址:http://wjzsb.ahnu.edu.cn/1126/view/277986)。
2.命题:专升本考试科目命题由我院负责。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
3.考试时间:201856
    上午(9:00—11:00)基础课,下午(14:30—17:00)专业课
4.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58日以后登录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51016:0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登陆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按要求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分范围。核查结果将于511日在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免试
1.免试范围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经过我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获教育部等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经过我院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免试录取程序
符合免试范围的考生,须登陆专升本系统网上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并填写《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于428日携获奖证书或原始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至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皖江学院行政楼103室(国际教育学院旁)现场确认。确认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于4299:30-11:30在我院(赭山校区)面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3.免试考生材料审核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明材料一份;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获奖文件及证明材料。
获奖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明材料一份;相关获奖文件及证明材料。
注:1.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56日的考试。
    3.免试录取考生原则不超过本专业总计划的20%
七、录取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
2.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录取办法:第一,优先录取免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第二,录取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第三,录取线上合格考生(英语单科分数线不低于40分,专业课单科分数线不低于60分),分专业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扣除直接录取的考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且超过专业招生计划则需报教育厅审批后录取。
4.计划调整:在合格考生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进行专业间计划调剂;若无退役士兵报考时,单列计划数调至相同专业。
5.公示: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一周后,学院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网上确认:拟录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具体时间和确认形式另行通知。
7.录取递补: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学院将按计划从考生中按照总分排序递补录取。
八、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汉语言文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费为1100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勤贷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年。
十一、报到与入学
1.新生报到: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我院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不能按时毕业或报到时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健康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
十二、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负责解释。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学院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院无关。
3、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联系电话:0553-5773139   5771509
  监督电话:0553-57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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